关注微博
关注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通知公告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公示2021年度开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文广旅局开展了2021年度开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评审工作我市各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直有关单位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从20211130日至2021年124日结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市文广旅局非遗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遗科

联系电话:0371—23876172

邮箱:kf23876172@163.com

通讯地址:开封市龙亭区黄河大街27号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1年度开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2021年度开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2021年11月30日

机构概况|联系我们

主办: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运维技术支持:开封微众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 4102000024  豫ICP备20005445号 豫公安网备 41021102000084

局机关地址 开封市黄河大街北段27号   局办公室 0371-23876171 邮编 475000 电子信箱 kfwg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