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814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规定,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详见主动公开内容。

二、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开封市文广旅局单位网站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网址为 http://wgl.kaifeng.gov.cn/

2、公共查阅室(设在开封市图书馆新馆7楼,电话:0371-22523605)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开封市黄河大街北段27号院南楼1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周一——周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1-23876171

通讯地址: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75000

电子邮箱:kfwglj@163.com (注意:邮箱字母为开封文广旅局首字母)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1. 当面提交

地址: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2.邮政寄送,收件人: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地址:开封市黄河大街北段27号院南楼,邮编:475000,(其他:信封上须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或“信息公开申诉”等字样);

3.传真提交,传真号码:0371-23898363

4.电子邮箱:kfwglj@163.com (注意:邮箱字母为开封文广旅局首字母) (其他:须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5.网上平台。可登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在线提交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获得查询码,凭查询码可在线查看回复内容。

五、主动公开内容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市文广旅局及其二级机构信息公开。市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领导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信息;

2、市文广旅局及其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3、市文广旅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市文广旅局权责清单以及动态调整情况;

5、市文广旅局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6、市文广旅局行政处罚处理以及依据、条件、程序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 

7、市文广旅局财政预算、财政决算情况;

8、市文广旅局集中采购项目情况;

9、市文广旅局人事任免事项、人事招考相关信息;

10、市文广旅局负责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11、市文广旅局牵头的重大会议、重大决策相关信息;

12、市文广旅局职责范围内的重点领域的责任分工、工作进展相关信息;

13、其他工作应公开的相关信息;

  

六、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政寄送、当面提交、邮箱、传真、网上申请的形式,在本平台下载填写“政府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政府公开申请表中需要填写的其他内容。

           3、申请的办理

登记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在收到申请7日内予以退回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申请。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对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办理答复。经审查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4、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保障

()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本机关监察部门举报,信访举报电话:0371- 23898361(开封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文广旅局纪检监察组)。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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