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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预算公开

2021年度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概况

 

一、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主要职责

1、开展艺术创作,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2、艺术创作、艺术研究、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

二、预算单位构成

人员编制数20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13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2021年收入总计219.21万元,支出总计219.2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53万元,增长0.24%,主要原因:人员薪级工资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2021年收入合计21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9.2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2021年支出合计21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2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19.21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增加0.53万元,增长0.24%,主要原因:人员薪级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9.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0.83万元,占68.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67万元,占20.83%;卫生健康(类)支出12.34万元,占5.63%;住房保障(类)支出10.37万元,占4.7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219.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4.09万元,占97.66%;公用经费支出5.12万元,占2.34%。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3万元。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20年预算数相比,增加0.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20年相比增加0.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预算数与 2020年持平。

八、政府性资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2021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1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 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 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 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已报废,待处置);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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