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开封市文物工作队
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文物工作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封市文物工作队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开封市文物工作队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二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文物工作队概况
一、开封市文物工作队主要职责
开封市文物工作队成立于1992年元月,其前身是开封宋城考古队,2007年11月7日,市编委正式批复增挂开封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牌子,主要担负着开封市区及市属五县范围内的文物调查、勘探、发掘与学术研究工作。我单位为隶属于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正科级全供事业单位,编制数18名,领导职数2个,无内设机构。
建队以来,按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配合
开封基本建设的文物考古与保护工作,发现了多处重要的古代文化遗址,不仅为开封市的城市规划建设提供了依据,而且也确保了地下文物免遭建设性破坏。相继调查、勘探、发掘了北宋东京遗址及城门、古州桥、明周王府、明周王府典仪所、明永宁王府、启(开)封故城、汴河、蔡河、御街、金明池等大批重要的古文化遗址,以大量实物向人们展示了开封城市发展史,对于研究开封城市发展史提供了极其珍贵的资料。为开封地下文物的保护和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开封市文物工作队预算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开封市文物工作队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物工作队2021年收入总计164.95万元,支出总计164.9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6.92万元,增长11.43%。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有新进人员,基本支出增加。支出总计增加16.92万元,增长11.43%。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有新进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物工作队2021年收入合计164.95万元,均为为一般公共预算164.95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物工作队2021年支出合计16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9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物工作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4.9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 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增加16.92万元,增长11.43%,主要原因:本年度有新进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物工作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4.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30.04万元,占78.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9万元,占9.69%;卫生健康支出9.12万元,占5.53%;住房保障支出9.80万元,占5.9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物工作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64.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0.47万元,占97.28%;公用经费支出4.48万元,占2.72%。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物工作队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0.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21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 2021年增加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随着疫情防控预期逐步向好,调查勘探等活动增多,会产生相应的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资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开封市文物工作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4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包含公用经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1年预算经费均为基本支出,无需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开封市文物工作队2021年单位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