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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文广旅局发布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当前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

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鉴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现就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6号通告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防控措施


文化和旅游行业单位除落实测温、查验“双码”、“一米线”、通风消毒、应用“文旅预约一码通”等常规措施外,调整以下防控措施:


(一)不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双码异常人员,接待开封市以外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旅行社暂停跨省团队旅游及“酒店+机票”业务,不得与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出现疫情但未列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开展组团和地接业务。


(三)A级旅游景区、营业性演出、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以及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四)星级饭店严格查验入住人员健康信息并签订《个人安全承诺书》,对住宿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证明拍照留存;发现涉疫风险人员立即安置在临时隔离房间,并及时向社区和疾控部门报告,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接待行程码带星人员报告社区纳入属地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二、加强行业内部人员管控


(五)坚持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离汴、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建立离汴审批备案制度,包括审批权限、防控措施及配套处罚措施等内容,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离汴返回人员要严格执行开封域外人员来(返)汴人员管理规定,落实报备、核酸检测等措施要求。


(六)加强员工健康监测,每天上岗前组织测温并登记,员工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的及时向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


(七)组织对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排查,督促未接种的抓紧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尽快接种加强疫苗,定期组织核酸检测。


三、严格聚集性活动管控


(八)落实《关于从严做好聚集性活动审批的通知》(汴疫防指办〔2021〕229号)关于“非经贸类活动一律暂时停办”的要求,暂停举办文化和旅游类聚集性活动。


(九)A级旅游景区内的演艺活动适当降低演出频次,对人气高、可能造成人员瞬间聚集的演艺活动要加强现场组织,对存在较大风险的该停演的要果断停演。


(十)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承接聚集性活动,需举办方提交相关部门审批文件,否则不予承接;承接聚集性活动,需与举办方共同制定专项防控工作方案,参加人员必须事前做核酸检测,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活动。


四、加强督导检查


(十一)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落实“管业务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下沉一线,加强督导,加强与卫健、疾控、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排查堵塞漏洞。


(十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将疫情防控检查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做到精锐尽出、查市场必查疫情防控,督促抓好问题整改。


(十三)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厉查处15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2022年5号),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进行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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