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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文广旅局督导县区乡村文化合作社工作开展情况

        12月3日,开封市文广旅局派出督导组,先后深入到尉氏县枣朱村、打车周村、石庄村和顺河回族区厂尚社区、齐寨村实地查看乡村文化合作社工作开展情况,并现场予以指导。 

      通过实地查看,县区对文化合作社工作比较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文化合作社培训和动员会,重点打造和培育了文化氛围浓郁、文艺队伍健全、基础设施较好的文化合作社试点。截止目前,我市在全省乡村文化合作社线上交流展示平台已注册105家,发表文化活动短视频4022篇,点赞173431次,位列省辖市前列。

      但在查看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仍需改进。一是个别乡村文化合作社组织还未健全;二是工作制度尚未完善;三是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针对上述问题,督导人员就乡村文化合作社组织流程、制度建设、宣传发动和视频制作等方面开展了现场辅导,解答了乡村文化合作社工作者提出的若干问题。通过现场讲解,大家理清了思路,明确了重点,掌握了方法。  

    督导组指出,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是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按照省委宣传部推进“八大工程”的任务安排,在深入调研各地乡村文化实际的基础上部署的重要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创新新时代乡村文化建设模式,增强基层公共文化发展活力,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助力乡村振兴。在以后的工作中,各县区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合作社建设路径和模式,逐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二要注重搭建平台。立足本地文化特色和亮点,注重搭建文化合作社展示交流平台,可利用传统节日、节会、集会和本地重要文化活动等时间节点,以及各类线上平台,为文化合作社及其社员提供更多自我展示的机会,扩大文化合作社的影响力。三要加强交流培训。重视对文化合作社的业务培训,安排和鼓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剧院等公共文化机构、文化艺术名人名家和专业人员走进合作社进行专题辅导,同文化合作社结对子,共同推进文化合作社建设。四要建立激励机制。各县区应积极探索建立文化合作社激励褒扬制度,对服务时间长、业绩突出、社会影响力大的文化合作社及其成员在艺术观摩与培训、文化艺术消费、公益性文化服务、旅游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不断推动文化合作社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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