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保护责任,进一步加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2021年7月,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展了我市第一批至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扩展项目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工作。
现将开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扩展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从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6日结束。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市文广旅局非遗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遗科
联系电话:0371—23876172
邮箱:kf23876172@163.com
通讯地址:开封市龙亭区黄河大街27号
特此公告。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