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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旅游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开封市旅游委机关内设6个职能处室和开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开封市旅游监察大队、开封市旅游信息中心、开封市导游服务管理中心等4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旅游市场和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负责全市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全市旅游行业经营单位的财务工作。推动全市旅游国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指导全市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和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全市各级院校的旅游教育业务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开封市旅游局机关及预算归口管理单位共有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4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职工40人,离退休人员1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持续推进“文化+旅游”行动计划,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2017年十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持续抓好旅游项目,不断提升景区精品化水平;持续做好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根据旅游新业态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信息咨询中心、旅游厕所、旅游交通标志牌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好“一带一路”城市旅游联盟2017年年会,进一步开展联盟城市间走访,扩大联盟规模;积极参加“万里茶道”旅游联盟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宣传营销活动;推进智慧旅游各项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开展旅游新媒体营销;配合市政府整合旅游云,建立旅游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办好大宋年文化节、清明文化节、菊花文化节、消夏美食节等大型节会活动,扩大城市影响力;组织开展好沿黄生态旅游产业带、乡村旅游建设等工作任务;整合力量,加大执法资金投入,开展联合执法,积极建设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基地。

二、2017 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旅游委2017年收入总计875万元,支出总计87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1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旅游宣传费由上年的参与分配项目纳入到今年的专项支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标准的提高。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旅游委2017年收入合计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万元;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旅游委2017年支出合计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万元,占49.7%;项目支出440万元,占5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旅游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万元。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61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旅游宣传费由上年的参与分配项目纳入到今年的专项支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标准的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旅游委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8万元,占8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万元,占7.6%;医疗卫生29万元,占3.3%;住房保障(类)支出22万元,占2.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旅游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公务交通补贴、文明奖;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护理费等。公用经费14万元,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教育费、公务用车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委)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 2016 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1万元。

3)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接待支出。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旅游业务费40万,及旅游宣传促销相关项目需使用政府采购形式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封市旅游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8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是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开封市旅游委财务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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