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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开封市旅游委员会预算公开

2018年度开封市旅游委员会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开封市旅游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度开封市旅游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纳入开封市旅游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开封市旅游委员会本级一个行政单位,以及开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开封市旅游监察大队、开封市旅游信息中心、开封市导游服务管理中心等4个归口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市旅游工作。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4.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旅游市场和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5.负责全市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  

7.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8.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9.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10.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1.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  

12.监督全市旅游行业经营单位的财务工作。  

13.推动全市旅游国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指导全市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  

14.组织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和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工作;  

15.指导全市各级院校的旅游教育业务工作等。  

开封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受理本市旅游投诉案件及上级质监所交办的案件,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负责全市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的审理。
   4.协助旅游主管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5.根据市旅游委的委托,依法对违反旅游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6.定期向市旅游委和上级旅游质监所提交有关工作报告、意见和建议。
    7.完成市旅游委和上级旅游质监所交办的其他任务。
  

开封市旅游监察大队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全市的旅游市场进行检查;  

2.负责对全市的旅游市场依法进行治理整顿;  

3.依法查处开封市行政区域内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  

4.对违规的旅行社、导游等旅游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5.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国家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6.指导县(市、区)旅游监察执法工作,培训县(市、区)旅游业监察人员。  

开封市旅游信息中心工作职责是:  

承担全市旅游业信息化建设、开发、维护以及旅游宣传、推介、服务等工作任务。  

开封市导游服务管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  

1.加强导游员管理工作,促进开封旅游事业发展;  

2.依照《导游员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旅游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导游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  

3.负责导游员电子导游证注册工作;负责承办开封考区导游员资格考试工作;  

4.负责办理导游证相关工作、组织等级考试报名工作;  

5.负责导游员人才储备交流;办理旅游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业务。  

   

第二部分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2018年收入总计985万元,支出总计98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0万元,上升12.6%。主要原因:社保提标以及通讯补贴、物业补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因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2018年收入合计 9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0万元; 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2018年支出合计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万元,占49%;项目支出502万元,占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10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社保提标增加以及通讯补助、物业补助增加等人员经费增长因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无增减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9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5万元,占8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万元,占9.4%;医疗卫生30万元,占3.1%;住房保障(类)支出27万元,占2.7%。  

六、基本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委《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精简出国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没有添置车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7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节能减排,压缩公车运行与维护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 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 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委暂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开封市旅游委员会共有车辆一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一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理公务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没有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是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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