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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文广旅文〔201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汴文广旅文〔201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新局(文化旅游局、广电局、文化馆、文化中心),原市文广新局、旅游委、文物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扎实抓好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充分认清行业部门特点,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涉及面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与以往相比,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学生放假,文化场馆和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人数会出现激增,管控难度加大,特别是市文化馆、图书馆等高层建筑,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春节是旅游旺季,进出开封游客会成倍增长,旅行车辆安全、酒店安全、饮食安全、景区游乐设施安全面临巨大压力;举办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多,人员密集,因拥挤导致发生踩踏事件的可能性严重存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各文艺院团公益性活动频繁,行车安全、舞台搭建安全、用电安全、演出安全等不可确定因素多;春节万家团圆,文保单位值班警戒人员易出现松懈麻痹思想,文物丢失被盗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等等。这就要求我们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必须强化底线思维,确立“安全大于天”的观念,凡事多从坏处着想,把没事当有事来看、把小事当大事来抓,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牢牢掌握安全工作主动权。

二、建立完善责任体系,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法规,切实搞清各自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领域、本部门、管辖单位安全生产负责。鉴于当前原市文广新局、原市旅游委、原市文物局未实质合并的实际,三局原领导按原先各自分工抓好落实。(县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见附件1)

各类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建立管理责任制度,层层抓好安全责任落实。加强与宣传、公安、应急、交通、医疗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防火安全、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的应急处置工作。

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讲清利害关系,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经营活动与安全发生冲突的,坚持经营活动服从安全。指导重点旅游景区、大型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采取预约、分流、管控等多种方式调控人员数量,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坚持把学习培训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环节,着力解决安全意识淡化、制度法规不熟、防范技能不强等问题,筑牢思想防线,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年前要集中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各自工作性质,认真学习先前印发的《安全事故警示性教育材料》,采取邀请专业人员上门讲课、观看录像、操作演练等方式进行培训。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和原旅游委分别召开重点文化企业、旅游企业负责人培训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并提出具体要求。

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信等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文明旅游、平安出行及安全防范提示和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和避险减灾技能。

四、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巩固目前安全生产良好局面,把检查督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加强对局系统自身安全检查督导,三局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带队把所属单位全部过一遍,抓好问题整改,并组织“回头看”。

加强对各县区进行督导,成立10个督导组(见附件2),由县级领导干部带队,每个组督导1个县(区),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抽查现场、提问了解等方式,春节前把所有县区督导一遍。督导内容主要包括:

(一)各县(区)、各单位:组织领导是否到位、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预案是否建立、安全投入是否保证、安全教育是否开展。

(二)文化(图书、美术)馆、歌舞娱乐、上网服务、游戏游艺、营业性演出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记录情况;疏散通道、疏散标志设置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三)旅游景区:检查消防、卫生、交通、旅游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作业规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停车场、售票处、景区入口、安全疏散通道等容易造成人员拥堵的重点部位;游艇、游船、滑道、车辆等运载工具;救生设备配置使用、安全设施维护、警示标志设置等。

(四)博物馆、文物古建筑、文物收藏库房、田野文物等文物场所: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记录情况;疏散通道、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设备情况;专兼职消防力量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习情况;文物古建筑隐患问题修缮整改情况等。

(五)旅游星级饭店:检查消防安全情况,主要包括烟感、喷淋、燃气自动报警、消防栓、灭火器配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开展了消防安全演练等;食品卫生情况,主要包括厨师、餐厅服务人员是否持有卫生健康证,调料、食品是否在有效期内食用,菜肴是否有留样等;用电用气安全情况,主要包括通电线路、电器、厨房用气等设施设备是否安全,尤其是地下车库等用电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

(六)旅行社:检查对经营场所、用车安全,包括车船资质、车船公司规模、管理规范、企业诚信度确认及签订旅游合同保险、导游及驾驶人员资格证、团队行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查看旅行社的安全方案、应急预案、规章制度、导游人员培训、游客合同签订、旅行社责任险及第三者人身投保等方面是否规范。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和原旅游委不间断加强对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进行检查督导,保持高压态势。春节放假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遇有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进行处置。

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望及时上报。联系人:李远威,电话:15938599078,邮箱:wenhua378@sina.com。


附件:1.县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分工

      2.行业安全生产督导组分工




2019年1月24日












附件1

县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分工

姓名

职务

责任范围

王敬安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全市文化市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左起超

开封广播电视台台长

开封广播电视台、原文广新局计财科和机关党委

白新芳

原市文广新局党组成员

原市文广新局审批科

王  伟

原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原文广新局系统自身安全生产工作和局办公室、新闻出版科、广播影视科、“扫黄打非”办,市电影公司

王清芝

原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原市文广新局党办、人事科

王继跟

派驻纪检监察组长

派驻纪检监察室

丁卫卫

原市文广新局副调研员

市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场所,市豫剧院、杂技团、歌舞剧院,原市文广新局社文科

方予民

原市文广新局副调研员

大众剧院、解放剧院、人民会场,原市文广新局产业科

刘  和

原市旅游委调研员

驻杞县邢口镇马庄村扶贫

华应根

原市旅游委副主任

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监督管理科、旅游监察大队、质监所、导管中心

张克彬

原市旅游委副主任

原市旅游委形象推广科、旅游信息中心



县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分工

姓名

职务

责任范围

杨晓伟

原市旅游委副主任

旅游景区(点),原市旅游委公共服务科、规划发展科

谢绍全

原市旅游委副主任

原市旅游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年票办

何  伟

原市文物局调研员

原市文物局办公室和市博物馆、市文物商店、刘青霞故居纪念馆、市艺术博物馆

郑秋申

原市文物局副局长

原市文物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计划财务科)、扶贫工作

鹿志成

原市文物局副局长

原市文物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市文物执法大队

吴海峰

原市文物局副调研员

原市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城墙文管所、延庆观繁塔文管所、文物工作队











附件2


行业安全生产督导组分工


第一组:

组长:王敬安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员:万  迈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本组协调人,电话:15937898889)

王同江  市旅游监察大队队长

(电话:13603789711)

      杨佳琳  市文物执法大队科员

      (电话:13663786772)

督导地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第二组:

组长:白新芳  原市文广新局党组成员

成员:李现峰  原市文广新局审批科科长

      (本组协调人,电话:18317836813)

李世超  市旅游监察大队副队长

(电话:13937865168)

      于  光  市文物执法大队科员

(电话:13723287889)

督导地点:尉氏县

第三组:

组长:王  伟  原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成员:李远威  原市文广新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本组协调人,电话:15938599078)

李  宏  市旅游监察大队科员

(电话:13569517439)

      李  谦  刘青霞故居纪念馆副馆长 

(电话:18637812296)

督导地点:祥符区

第四组:

组长:方予民  原市文广新局副调研员

成员:祁卫民  原市文广新局产业科科长

      (本组协调人,电话:13937867676)

罗保林  原市旅游委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电话:13837813721)

      张小建  延庆观繁塔文管所副所长  

(电话:13460632369)

督导地点:通许县

第五组:

组长:华应根  原市旅游委副主任

成员:张  红  原市旅游委监督管理科科长  

(本组协调人,电话:13903780905)

      卢  杰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科员

      (电话:18603780023)

      张武军  市博物馆副馆长  

(电话:13903788509)

督导地点:龙亭区

第六组:

组长:张克彬  原市旅游委副主任

成员:张德僧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本组协调人,电话:13849150550)

      钱艳玲  原市文广新局社文科科员

      (电话:13569530961)

      李源静  市博物馆保卫科科长  

(电话:13849149995)

督导地点:鼓楼区

第七组:

组长:杨晓伟  原市旅游委副主任

成员:郑发兵  原市旅游委公共服务科科长

  (本组协调人,电话:13937823296)

李  琛  原市文广新局机关党委科员

(电话:18303858028)

      周  璐  开封城墙文管所副所长  

(电话:13938621137)

督导地点:兰考县

第八组:

组长:何  伟  原市文物局调研员

成员:梁  辉  原市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科长 

      (本组协调人,电话:15137825566)

      段鹏龙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科员

      (电话:18739987681)

      张  斌  原市旅游委形象推广科科员

(电话:13723230303)

督导地点:禹王台区

第九组:

组长:鹿志成  原市文物局副局长

成员:李煜华  市文物执法大队副队长  

(本组协调人,电话:13937865238)

      李民兴  原市文广新局广播影视管理科副科长

(电话:13460606070)

      马宁磊  原市旅游委规划发展科科员

(电话:18937411780)

督导地点:杞县

第十组:

组长:吴海峰  原市文物局副调研员

成员:李建新  原市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科长

      (本组协调人,电话:13849168559)

      李  颖  原市文广新局办公室科员

(电话:18803690176)

      孙红梅  原市旅游委规划发展科科员

      电话:13598787565

督导地点:顺河区

备注:

1.检查车辆由带队领导所在单位负责;

2.各组协调人负责联系督导县区,召集本组其他人员;

3.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被督导单位和当地主管部门反馈;

      4.各组督导情况经组长审阅后,请于督导结束后3日内报原市文广新局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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