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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的工作总结

开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的工作总结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开封市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将开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三项制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在我支队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官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根据文件要求,我支队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我支队购置了3部行政执法记录仪。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支队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我支队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虽然开展了探索实践,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为:

  (一)“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

  (二)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

  1.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

  2.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支队将按照文件要求,结合省、市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认真扎实地开展“三项制度”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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