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汴文广旅文【2024】7号
文件名:关于公布第五批开封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开封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经县区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研究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五批开封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117人),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地要按照《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努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对传统医药、传统工艺美术等的保护,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