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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 政策解读制度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 政策解读制度
汴文广旅文[2021]206号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市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政策解读范围

我局负责起草的,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我局制发或者联合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均应当及时进行解读。尤其是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二、政策解读要求

1.框架要求。要全面、准确阐明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依据、对象范围、重点内容、特色亮点、惠民助企举措、具体办事指引、流程以及新老政策差异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要进行重点精细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力。

2.语言要求。要注重解读语言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避免“误读”、“误解”;解读语言要通俗易懂、浅显明白,用老百姓的话解说老百姓关心的事,避免“拿来主义”。

3.形式要求。要统筹运用文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发挥政府网站、局官方网站、电视电台、新闻报纸、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重要载体作用,多用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

三、规范解读程序

1.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具体起草科室负责解读;联合发文的,由责任科室与联合发文单位明确具体的解读责任;负责解读责任的科室应当制定具体的解读方案。(责任科室:起草科室;配合科室:办公室)

2.报送规程。政策解读工作要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进行,对外发布以前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主要领导签发。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需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在报送议题材料时,应一并报送解读方案;不需上会研究,直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提交发文时必须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责任科室:起草科室;配合科室:办公室)

3.发布时间。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印发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须在局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和提交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网站登载的政策文件,均须附带解读材料。(责任科室:办公室;配合科室:起草科室)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研究、起草科室具体负责”的分工保障机制和工作格局,每次政策解读工作要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原则上为具体起草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要及时跟踪督查政策解读工作落实情况。

2.提升思想认识。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将政策解读工作作为进一步优化全局对外工作形象、科技便民惠民、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解读程序的具体要求,做实做细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提高把握政策、解读政策、宣传政策的能力,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3.强化舆情引导。将官方网站作为政策解读的主要平台,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及时更新解读内容;同步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发布后的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互动,对可能引发政务舆情和群众关注的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在其发布后要加强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021年6月21日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 政策解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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