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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召开《开封市地方文献呈缴本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审查会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立法质量和效率,依据《河南省政府三会两评工作规定》《开封市政府立法审查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程序要求,2月17日下午,由市司法局、市文广旅局联合组织的《开封市地方文献呈缴本管理(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审查会在市图书馆新馆会议室召开。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蔡海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法规科肖娜,市图书馆副馆长刘军、图书馆文献部主任张妍璐等参加会议。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军及两位专职法律顾问应邀出席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做了充分准备,认真查阅相关资料,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地方文献呈缴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地市出台的相关政策。会上,与会人员对照上位法依据,在吸收借鉴外地市政策先进做法的基础上,聚焦草案的重点与难点,围绕立法目的、章节设置、专业术语界定、适用主体和范围等方面,突出文字表述的准确性、结构设计的严谨性、内容操作的可行性等,逐条逐字逐句对《草案》进行推敲斟酌,进行全面系统审查;同时结合开封市实际,从立法逻辑和地方文献呈缴业务两个层面对《草案》进行了细致打磨,提出了完善意见建议,力求条款内容合法合规并凸显开封地域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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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立法审查会集思广益,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内容,使《草案》更加成熟,有利于加快立法进程,达到了预期目的。


        地方文献是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及各个时期状况的信息载体,承载着这一地区的发展脉络,反映着该地区的文化底蕴。保护利用地方文献,意义重大。2022年,《开封市地方文献呈缴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被列为市政府年度立法适时审议项目。市文广旅局、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挥政府主导统筹协调作用、市图书馆主体作用、高校专家智库作用,积极克服疫情不利影响,高效推动立法进程,编印了《开封市地方文献呈缴本管理规定》资料汇编,赴天津市蓟州区、滨州市、合肥市实地学习调研,多次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顺利开完成了资料搜集、草案起草、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等相关程序,为《规定》正式出台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我市将按计划推动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出台《规定》政府规章,为进一步丰富我市地方文献内容,打造特色公共图书馆的馆藏服务品牌,发挥地方文献“存史、资政、励志”作用,建立完整系统的地方文献体系提供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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