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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文综执移字【2019】1号

 (汴)文综执移字【2019】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执法依据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信用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处罚结果
(汴)文综执移字【2019】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8条;《出版管理条例》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
开封市示范区瑞雪书店(韩小闯)发行非法出版物
92410211MA459PQMID
发行非法出版物
开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移交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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