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博
关注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通知公告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确定余店乡村旅游度假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公告


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鼓楼区文化和旅游局初评推荐,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余店乡村旅游度假区基本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批准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告。

    

2021年12月30日

 

机构概况|联系我们

主办: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运维技术支持:开封微众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 4102000024  豫ICP备20005445号 豫公安网备 41021102000084

局机关地址 开封市黄河大街北段27号   局办公室 0371-23876171 邮编 475000 电子信箱 kfwg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