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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汴)文综执罚字〔2019〕第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范围
(汴)文综执罚字〔2019〕第2号    关于对开封市示范区金阳光书店的决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发行非法出版物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六)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印刷或者复制、发行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的出版物的)之规定,应该给予处罚。 开封市示范区金阳光书店 个体工商户 92410211MA4395LQ62
解明明 行政违法 没收出版物422本;处以伍仟元人民币的罚款;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豫零字第XQ008号 2019/08/13 2099/12/31 2020/08/13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10/2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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