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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76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7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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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文广旅提字202449                签发人:陈连富

                                  

 

政协十次会议

76号提案的答复

 

孙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乡村文化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议,认真组织办理

收到您的提案,局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任务分解,责任到人。

76号提案条理清晰,意义深远,内容涉及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提案对我市乡村文化振兴发展起着积极关键的作用。为办好这个提案,局艺术科协同公共服务科、信息统计科等相关科室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全力做好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工作。

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近年来,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持续督导县区、市文博场馆认真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组织开展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标准,保障了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目前,我市已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15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426个,整体建成达标率100%,实现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全覆盖。

三、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

2021年,开封市出台了《关于成立开封市文化合作社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化合作社是由群众结合本地资源,新组或在已有民间文艺队伍基础上成立的,包含“戏曲”“书法”“广场舞”“绘画”“非遗”等各类不同内容特色的专业合作社。开封市文化合作社建设目标为:“2022年底,全市各县区较为成熟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都应建设有文化合作社;2023年—2024年全市各乡镇(街道)都应建设有乡村文化合作社;2025年底,力争在全市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建设有乡村文化合作社。”目前,我市在全省乡村文化合作社线上交流展示平台已注册661家,发布作品61692件,注册社员2295人,作品点赞755592个,各项数据位居全省前列。

四、持续开展文艺下乡,落实文化惠民政策

2023年,我市惠民演出着重突出品牌性和艺术性,全年开展“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和“舞台艺术送基层”演出活动283场。通过集中国有文艺院团的优势资源,走进景区、社区、乡村、企事业单位等,在守正创新中弘扬传统文化、赓续红色血脉。将经典传承剧目《秋江》、原创歌曲《来趣宋潮》、河南坠子《盛世和谐奔小康》等一些地域特色浓郁、展现开封文化脉络的优秀作品送到群众家门口,让老百姓在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中感受到幸福和快乐。我市电影公司超额完成了年度城市放映1500场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14884场次、校园电影放映1700余场等。

五、持续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积极承接文化节庆活动,策划组织一系列惠民演出活动。2023年,开封作为第七届中国诗歌节、第五届豫剧艺术节的分会场,统筹各县区、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院团等单位深入社区、公园、广场和学校,组织开展以“豫见宋词·开封”为主题的音乐诗会、茶诗会、创意分享会等30余项活动,做到“时时有活动,各地有活动”,群众参与度高,活动反响热烈;举办第五届豫剧艺术节“戏韵悠长”戏曲文化讲坛活动,带领广大学生和戏曲爱好者感受戏韵魅力;举办开封市“祥符新声”线上戏曲展演,网络观看达23.9万人次;豫剧祥符调《梨花归唐》取得线下展演的圆满成功,通过老家河南新媒体矩阵、梨园频道等十几家媒体同步进行了网络直播,网络观看总人次达253.4万,并获得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颁发的“第五届豫剧艺术节优秀剧目奖”。

2023年,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还先后完成了“群星耀中原”广场舞大赛和“大家唱”群众歌咏赛、全民阅读活动、传统武术文化展演等 10 项惠民文化活动。2024年,将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豫出彩·一起来”开封市文化惠民系列活动,推动群众文化繁荣发展。

六、“寻找村宝”,扩大农民文化活动参与

通过开展“寻找村宝”活动,深度挖掘民间手艺人。以“寻找村宝”为活动载体,通过开展“唱响村歌、同绘村画、擂动村戏、共享村晚”等系列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挖掘传承乡村优秀文化,培养一支懂文艺爱乡村、专兼职相结合的乡村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由“送文化”到“种文化”再到“创文化”的转变,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截止目前,全市共挖掘“村宝”300多人。

七、统筹协调,多措并举,促进乡村文化复兴

“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促进乡村文化复兴,下一步,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

(一)常态化舞台艺术送基层工作

常态化开展“舞台艺术送基层”等活动。按照“政府购买、院团演出、群众受益”的原则,广泛开展广场舞、合唱、戏曲、曲艺等多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完善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和管理体系,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持续开展“送戏下乡”“红色文艺轻骑兵”等活动,把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送到基层,提升群众性文化活动水平。

(二)加强乡村文化合作站建设

推进“文化合作社”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自主自愿的原则,调动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建设乡村文化合作社,发掘一批乡村文化能人,培育一批农民文艺队伍,开发一批乡村文创产品,孵化一批文化志愿服务队伍,打造一批艺术乡村,探索形成以“文化合作社”为依托的乡村文化建设新模式。

(三)加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

拓展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空间。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新空间”行动计划,推动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大力倡导和鼓励各县区立足本地城乡特点和当地实际,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进行创意性改造提升,实现设施空间的美化、多元化、舒适化。按照规模适当、布局科学、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要求,打造一批“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空间。鼓励各地着眼于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利用现有闲置公共设施、村民旧居等建设博物馆、村史馆、乡村美术馆、非遗传习场所等主题公共文化空间。

(四)加强群众性文化活动策划

打造文化惠民服务品牌。充分调动和发挥县域内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的积极性,创新开展针对群众的全民阅读推广、全民艺术普及活动。大力推广有广泛基础的“乡村村晚”“寻找村宝”“同绘村画”“唱响村歌”等群众文化活动。鼓励各地围绕“春节”“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开展节庆活动,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活动品牌,打造节庆新民俗。

(五)加强新时代文艺创作

扎根人民创作文艺。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创作具有汴京元素、开封“烟火气”的文艺精品。扶持以开封为主场地、取景地、故事发生地的文艺作品创作。加强地方文学、祥符调、杂技剧、宋词乐舞等文艺创作。建立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引导机制,加强豫剧、坠子、杂技等重点文艺门类的扶持。支持网络文艺社群等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发展。

(六)完善文艺人才政策,加强奖补力度

制定完善相关文艺人才政策,落实《开封市“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汴政〔2022〕15号)要求,争取高层次文艺人才享受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汴梁英才计划”的意见》人才引进同等待遇。尽快完成《开封市推动文旅文创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文旅强市若干政策》(草案)的修订,加大对于新创文艺作品的资金奖补扶持力度。

尊敬的孙亚委员,以上是我们对您提案的答复,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文化振兴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为我市乡村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建言献策,我们一同推进开封乡村文化振兴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联系单位: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23876204

 

 

2024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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