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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持之以恒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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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作为推动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基础,作出系统谋划部署,推动新时代历史文化遗产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开封是黄河沿岸的四大古都之一、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八朝古都,文物遗存丰富、城市格局悠久、古城风貌浓郁。开封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47处353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处27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5处68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58处;共有各类博物馆(纪念馆)31家,馆藏文物10万余件,其中珍贵文物近万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近千家,其中国家级项目9项、省级项目60项、市级项目270项、县级项目545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文物工作者全面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在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推动文旅文创融合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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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保护体系,增强文物保护利用的系统性、科学性。我市成立了高规格的市委古城保护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委员会,全面协调一体推进古城保护和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健全法制规划体系,初步形成“三规划三条例”保障体系,为文物保护保驾护航;完善交流合作体系,相继同故宫博物院、天津大学等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在文物保护、文创领域等方面协同发展,提升开封文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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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保护理念,探寻文物保护利用的新思路、新方法。我市先后投入约34亿元,相继实施了十期城墙维修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共修复修缮外墙体约13千米、内墙护坡约9.5千米,建成城墙公园约177万平方米,城墙本体修缮和城墙文化带建设基本完成;高度重视城市考古,相继启动了顺天门遗址、州桥及附近汴河遗址等主动发掘工作,配合基建开展了明永宁王府遗址等近40个抢救性发掘项目,其中顺天门遗址和明永宁王府遗址相继被评为“河南省五大考古发现”,州桥及附近汴河遗址获评2022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我市科学阐释文化遗产内涵,开创文物资源活化利用新路径,州桥及附近汴河遗址坚持“边发掘、边保护、边建设、边展示”的模式,推动考古发掘、文化宣传走向观众,微梦大梁门、飞越清明上河图等体验项目让静态的文化遗产焕发出全新的文化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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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重点项目,推动文物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2023年11月,开封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是河南省目前唯一获得创建资格的城市,对促进文物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夯实基础工作,为文物事业科学持续发展提供保证。我市持续完善文物数据库,开展黄河文化资源专项调查、夏文化遗址调查,全面梳理红色文化资源底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取得新进展。与此同时,我市文物部门充分发挥基本建设“先遣队”作用,坚持“先考古,后出让”,在省内率先开展择优备案考古勘探资质单位工作,在保证勘探质量的同时极大提升了考古勘探工作效率,助力项目建设。我市成立主动服务文物涉建项目领导小组,实行“一企一策”为项目排忧解难,完成30项涉建项目审批工作,有力促进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坚持活化利用,博物馆文化惠民再上新台阶。我市扎实推进博物馆体系建设,加大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扶持力度,推动博物馆进景区,极大丰富了景区文化内涵;科学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推进馆藏精品文物信息采集制作和AR互动展示,推动文物数字信息采集实验室、金属文物保护实验室建设,为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及修复提供有力保障;大力发展研学游,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依托丰富文博资源,开封市博物馆开发出近20项研学课程,其中“开封朱仙镇木版年画”“北宋东京城探秘之旅”课程被中国博物馆协会评为优秀课程、优秀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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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预防为主,全市文物安全形势平稳好转。我市严格落实目标管理,每年签订年度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年度文物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巡查制度,近3年共开展文物安全检查150余次,检查文物保护单位600余处。我市注重文物安全防护设施建设,2019年以来,全市共获得省文物局“三防”工程立项28项,其中消防工程项目13处、安防工程项目11处、防雷工程项目3处;在此基础上编制消防方案13个、安防方案9个、防雷方案2个,累计下达“三防”专项资金3038万元。我市严厉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充分发挥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协作机制,近3年查处并办结一批未批先建和盗掘文物案件,有效打击了文物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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