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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未按时缴纳(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企业予以责令整改的通告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未按时缴纳(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企业予以责令整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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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缴纳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之前。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经多次促缴,开封市华光旅行社、河南环迪旅行社有限公司,仍未按要求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也未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予以通告。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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