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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度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概况

 

一、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关于文化工作和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和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旅游和文物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文物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物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 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事业统计工作。编制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并监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四)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文物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旅游和文物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和文物事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五)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全市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和文物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旅游惠民,推动文化惠民、文物惠民工程实施。

(七)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融合化建设。

(八)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和文物事业,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十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

(十三)负责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审核文化遗产申报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规划、管理、保护、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负责全市考古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

(十四)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抢救、征集等工作,协调博物馆之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五)协调指导开封广播电视台相关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预算算单位构成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本级

2.开封广播电视台

3.开封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

4.开封市图书馆

5.开封市文化馆

6.开封美术馆(开封书画院)

7.开封市文化艺术研究中心

8.开封市豫剧院

9.开封市歌舞剧院

10.开封市杂技团

11.开封市博物馆

12.开封市文物工作队

13.开封城墙文物保护管理所

14.开封市延庆观繁塔文物管理所

15.开封市刘青霞故居纪念馆

16.开封市文物执法大队

17.开封市导游服务管理中心

18.开封市旅游信息中心

19.开封市旅游质量管理所

20.开封市旅游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收入总计10239.5万元,支出总计10239.5万元。因我局为2019年中改革新成立单位,故2020年预算不与2019年预算进行数据比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收入合计102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239.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债务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均为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支出合计102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4.5万元,占89.01%;项目支出1125万元,占10.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23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23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0.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897.67万元,占77.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4.60万元,占15.87%;卫生健康(类)支出400万元,占3.91%;住房保障(类)支出307.23万元,占3.00%。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6.2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9.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40.6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人员支出、办公支出和市纪委监委派驻我局纪检监察组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预算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拟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系统)共有车辆3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2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新闻采访、剧团演出、流动图书用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4项,主要是:开封市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75万元、开封市博物馆免费开放项目补助资金项目207万元、2020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88万元、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一般项目)1130万元等;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data/upload/file/202002/2b3d0efadfe9e48cea7da557defb615a.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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