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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公共文化场馆有序恢复开放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旅(文旅)局、局属各公共文化场馆:
按照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印发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 恢复开放工作指南》通知精神,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全市公共文化场馆将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面向社会有序恢复开放。为进一步做好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开馆后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工作,建立有效防控和有序开放并举机制,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防控方案
全市各级公共文化场馆要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公共文化场馆开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疫情防控、卫生消毒、业务操作、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建立有序开放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职责,确保各公共文化场馆平稳有序开放。


二、建好健康档案
全市各级公共文化场馆要对场馆内所有职工开展行程去向与健康状况排查,建好员工档案。统一注册登录“开封市疫情防控健康码”,对于自疫区返汴职工要求进行社区登记并自行居家隔离观察。


三、抓好场馆防控
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印发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文博单位恢复开放和复工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的原则,对馆内开放区域和时段进行调整。提前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加强场馆通风换气,落实专门疫情防控人员、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每日闭馆后对馆内所有区域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


四、加强人员管理
切实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实行网上提前预约入馆,所有进入场馆人员均应佩戴口罩、进行健康码登记,并通过消毒、测量体温等程序,“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场馆,进入场馆人数总量应控制在核定最大承载量 50%以内,场馆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流量的 30%,人员间隔不低于 1.5 米。各场馆的公用物品、接触物品和洗手间、电梯等重点部位要定期、定时清洗和消毒。


五、加强督导宣传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的监督指导,各公共文化场馆要加强疫情知识宣传。设置宣传栏,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等加强健康教育、宣传防控知识。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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