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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跨省旅游,文化和旅游部最新通知!

11月15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通知》明确,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对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工作更加科学化、精准化。


优化跨省旅游管理政策。根据最新风险区划定管理办法,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跨省游客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按照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要求,积极引导游客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推动防控关口前移。


继续暂停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不恢复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业务。


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根据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动态调控,落实扫码、测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旅游饭店要落实主体责任,对进入景区和入住饭店人员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上岗前严格落实健康码检查核验,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科学防范意识和能力。员工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核实和整改工作。压实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各类行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配合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滞留游客安置安抚和疏解工作。制定完善滞留游客处置工作应急预案,一旦因疫情发生游客滞留,按照分类施策、分批转运、安全有序、严防外溢的原则,科学组织实施滞留游客返程工作。


相关文件: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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