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汴)文综罚字〔2022〕F-000003号 | 河南河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 罚款 |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一)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 | 河南河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王恒兵 | 行政违法 | 罚款: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