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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文罚字【2019】4号

(汴)文罚字【2019】4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执法

依据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信用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处罚结果
(汴)文罚字【2019】4号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1条
开封市鲤鱼门商务会馆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91410204776536590Y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开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停业整顿30日,并处三千元人民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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