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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组织旅游活动,违法!

      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部署安排从2022年3月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两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是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旅游活动;整治户外、研学、旅拍等特定领域中的旅游活动;整治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是以“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在“一日游”等重点领域,严查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的包价旅游产品;整治地接社以“零团费”价格或“买团”形式,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为加强社会宣传,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发布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指导案例2件。

01

案例一:关键词:户外、微信公众号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开封市某户外运动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旅游活动信息,并组织开展旅游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令开封某户外运动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当事人、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罚款10000元和2000元的行政处罚。


02

案例二:关键词:未签订旅游合同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开封某旅行社在其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存在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违法行为。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希望有关机构及从业人员汲取上述案例教训,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旅行社业务。同时提醒广大游客跟团出行时注意以下事项。


    为引导游客理性消费,避免掉入低价游陷阱,增强旅游体验感和舒适度,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此提醒游客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选择正规旅行社。报名时要求旅行社出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相关登记手续,看清名称、地址、业务范围。通过互联网参团一定要看是否具有旅行社资质,网页上有无经营许可证号,没有的不要报名参团。对未经许可,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招揽的,游客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上当受骗。


    二是签订旅游合同。游客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如接受自费项目,则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游客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游客行程安排。参观、游览、娱乐项目要明确时间、主要内容和门票是否含在团款中,不接受“远观”某某景点。住宿应注明饭店名称、标准或星级、价格,必要时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提前查询,不接受“相当于三星”、“准四星”、“待评五星”等表述。旅游价格应尽可能细化,特别是所包含的项目内容。违约责任中应明确游客与旅行社各自承担的责任及赔偿标准、纠纷处理方式、投诉机构等。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三是慎重购买旅游纪念品。出游前了解目的地特色产品、纪念品等旅游商品及其性能、价格。购物时尽量了解所购商品的相关知识,辨别真假优劣。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销售场所,并记住索要发票,以便出现问题后索赔。对于贵重物品,不提供购物凭证和必须提供的证书、手册建议不买。


    四是关注旅游行程安排。在旅游过程中,一般不接受导游、旅行社提出的变更旅游计划、调整项目或压缩计划项目时间、增加新项目等建议,出于天气、景区旅游客数量过多等原因所进行的日程顺序调整而不是项目内容的调整可以接受。


    请广大市民和游客擦亮眼睛,保持理性消费心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说“不”,遇有问题,请通过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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