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博
关注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 审核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

审核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除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确保局系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合法性审查有关规定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共三大部分。一是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包括明确审核范围、确定审核主体、规范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职责、强化审核责任五方面内容。二是健全审核工作机制 。包括完善审核工作方式、推进审核信息化建设、加强台账档案管理三方面内容。三是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对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能力建设、强化指导监督提出了工作要求。

相关文件:https://wgl.kaifeng.gov.cn/index.php?id=3675

机构概况|联系我们

主办: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运维技术支持:开封微众

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 4102000024  豫ICP备20005445号 豫公安网备 41021102000084

局机关地址 开封市黄河大街北段27号   局办公室 0371-23876171 邮编 475000 电子信箱 kfwg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