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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局以文化合作社建设为抓手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我为群众办事”

为激发群众参与公共文化的热情和内生动力,市文广旅局依托本地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全市非遗项目发展成熟的村级文化大院建立乡村文化合作社,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一是深挖特色文化资源。依托乡村优势文化资源,建立乡村文化合作社试点,制订乡村文化合作社发展计划。同时,在盘鼓、舞龙舞狮、祥符调等非遗项目发展成熟的村级文化大院开展“寻找村宝”和文化合作社挂牌活动,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积极性。截至目前,已建立乡村文化合作社试点单位8个。

二是培育发展文化“软实力”。充分运用市文化馆、县(区)文化站和网络等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群众文化活动,提高文化志愿者、农村文化能人(村宝)、退居农村乡贤的文化艺术水平。同时,建立乡村文化合作社文化人才资源信息库,吸纳中华鼓王刘震等100余名专家,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截至目前,已组织文化志愿者演出活动60余场,线上培训文化志愿者1000多人次。

三是建立督查激励机制。根据各县区在文化合作社组织建设、开展服务、发挥效能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导,建立乡村文化合作社激励褒扬制度,对服务时间长、业绩突出、社会影响力大的文化合作社及其成员在艺术观摩与培训、文化艺术消费、旅游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助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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