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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文广旅文〔2019〕240号 关于印发《全市A级旅游景区集中复核 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汴文广旅文〔2019〕240号              





关于印发《全市A级旅游景区集中复核

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县(区)文化旅游局、A级旅游景区:

    为贯彻国家文旅部2019年全国A级旅游景区质量提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景区的质量管理,提升旅游景区品质,净化旅游消费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A级旅游景区集中复核检查行动。现将《全市A级旅游景区集中复核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钟雯   马宁磊

    联系电话:0371-23876173

邮箱:kflyghkjq@126.com


                                  2019年8月9日

全市A级旅游景区集中复核检查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A级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全市A级旅游景区品牌形象,按照省文旅厅统一部署安排,现拟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集中开展复核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市A级旅游景区集中复核检查行动,进一步提升A级旅游景区服务品质,守牢意识形态和生产安全两个底线,推进产品创新,更好地满足游客需求,推动A级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A级旅游景区

    三、检查时间

    2019年8月2日至9月2日

    四、检查内容

依据国家文旅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实施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及相关实施细则,主要检查A级旅游景区在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厕所革命、环境卫生、门票价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诚信经营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等情况。

    五、检查方式

采取景区全面自查,市文广旅局、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和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人员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六、工作安排

    1.全面自查阶段:(8月2日--8月12日)

    各A级旅游景区要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及相关实施细则,在8月12日前完成景区自查,并做到边查边改,切实提升景区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各A级景区于8月20日之前,将景区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措施电子版报区文旅局和市文广旅局资源开发科。

    2.明查暗访阶段:(8月13日--8月25日)

    市文广旅局、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和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人员明查、暗访,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进行复核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3.通报公示再整改阶段:(8月26日--9月2日)

    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明查、暗访情况及各景区存在问题程度,进行通报公示和处理意见。相关景区进行再整改,并形成文字报告,于9月2日前上报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复核检查是市文广旅局按照国家文旅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文旅厅景区质量提升会议部署要求,在全市集中组织的景区复核检查行动。各涉及县(区)文旅局及A级旅游景区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检查行动,在本单位内部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具体方案,确保集中检查行动取得实效,以优美的景观、优质的服务、完善的设施迎接省文旅厅的复核检查。

2.严格标准,动态管理。各A级旅游景区在对本景区内部进行自查时,要严格对照本次检查的重点及相关标准,实事求是、切实负责,把自查出来的问题一一列举、认真整改。在全市明查、暗访阶段,凡是发现问题较多,或自查出问题而整改不到位的旅游景区,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将对相关景区提出通报批评,并作出相应处理。

3.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各A级旅游景区要及时梳理服务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工作举措,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把补齐短板作为景区质量提升的着力点,切实维护全市A级旅游景区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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