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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旅游出行提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统一部署,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从今年3月至8月集中开展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整治行动。为引导游客理性消费,避免掉入低价游陷阱,增强旅游体验感和舒适度,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此提醒游客注意以下事项:

      一、出游前的路线及旅行社选择

      1.要尽可能详细了解旅游价格所包含的项目及其标准,并根据常识或事先了解、掌握的信息分析其真实性、合理性,对旅行社关于机票、酒店、景区门票等价格折扣、优惠的解释、说明也要进行一些分析判断。

      2.根据自己的消费能力选择合适的旅游线路及行程安排。在不影响旅游目的的情况下,尽量避免在旅游高峰期去热点线路旅游。

      3.报名时要求旅行社出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相关登记手续,看清名称、地址、业务范围。

      4.通过互联网参团一定要看是否具有旅行社资质,网页上有无经营许可证号,没有的不要报名参团。

      5.对未经许可,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招揽的,游客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上当受骗。

      二、签订旅游合同

      游客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如接受自费项目,则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游客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游客行程安排。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参观、游览、娱乐项目要明确时间、主要内容和门票是否含在团款中,不接受“远观”某某景点。

      2.住宿应注明饭店名称、标准或星级、价格,必要时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提前查询,不接受“相当于三星”、“准四星”、“待评五星”等表述。

      3.旅游价格应尽可能细化,特别是所包含的项目内容。

      4.违约责任中应明确游客与旅行社各自承担的责任及赔偿标准、纠纷处理方式、投诉机构等。

      5.签完合同后,一定要看清合同是否加盖了旅行社公章,以确认合同真实有效。

      6.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三、旅游购物

      1.出游前了解目的地特色产品、纪念品等旅游商品及其性能、价格,并做好准备。

      2.购物时尽量了解所购商品的相关知识,辨别真假优劣。

      3.注意听取导游和其他游客的善意提示,尽可能不受“大家买了我也买”等心理影响。

      4.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销售场所,并记住索要发票,以便出现问题后索赔。

      5.对于贵重物品,不提供购物凭证和必须提供的证书、手册就不买。

      四、旅游过程中

      1.一般不接受导游、旅行社提出的变更旅游计划、调整项目或压缩计划项目时间、增加新项目等建议,出于天气、景区旅游客数量过多等原因所进行的日程顺序调整而不是项目内容的调整可以接受。

      2.听清导游对当天、次日行程安排的通知,严格遵守安排的时间,同时督促导游、司机、旅行社等也严格遵守。

      3.服从导游和旅行社按照合同所进行的旅游组织安排,有疑问及时提出。

      请游客擦亮眼睛,保持理性消费心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说“不”,遇有问题,请通过12318投诉电话和jbts.mct.gov.cn举报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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