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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局全面启动《开封市旅游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3月22日上午,市文广旅局召开《开封市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启动会,对《条例》起草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标志着作为我市重点立法调研项目的《条例》立法工作驶入快车道。市文广旅局《条例》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和、谢绍全、杨晓伟、张英俊出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各科科长、起草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局办公室主任戴一楠通报了《条例》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局四级调研员张英俊安排部署《条例》草案起草有关工作,要求局机关各科室、相关直属单位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梳理需要上升至法条事项,列好问题清单、制度创设清单和责任主体清单,突出开封特色,并对国内其他地市已出台的同类法规进行了解读。




       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刘和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开展《条例》立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运用法律手段加快我市文化旅游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我市文旅柱石产业迈上新台阶,高水平建设世界历史文化名都的重要契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切实提升站位,深刻认识到《条例》立法的重要意义;要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条例》立法起草工作;要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要注重学习借鉴,抓好基础工作,体现开封特色,在文本起草中既要广泛搜集,做好法规储备,又要精准精细,找准法规依据,做到言之有理、于法有据,着力推动《条例》立法保质保量顺利开展。






     随后,刘和主持召开了起草小组成员首次会议,明确《条例》各部分起草责任人。起草组成员围绕《条例》框架、起草方式、面临的问题、工作推进举措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为《条例》工作起草畅所欲言建言献策。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条例》调研工作,争取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完成《条例》文本起草,为后续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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