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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就当前汛期文物安全工作接受记者专访

 
日期:2020-07-18  

今年6月以来,我国江南、华南、西南暴雨增多,受持续降雨影响,多地发生洪涝地质灾害,一些地方文物单位受到洪水威胁。近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就汛期文物安全工作,接受记者专访。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今年汛期以来文物受损的有关情况。

宋新潮: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主汛期,受强降雨影响,多地发生了严重的洪涝或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部分文物、博物馆单位受损严重。据统计,截至7月16日,江西、安徽、湖南、四川、广西、湖北、重庆、广东、福建、贵州、浙江等11省份有5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因洪灾不同程度受到损失,其中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7处。

今年汛期,受损文物范围广、数量多、损失大,是近年来汛期文物受损最为严重的一年。长江流域省份文物受损情况较为严重,其中江西160处,安徽144处,湖南62处,四川41处,广西35处,湖北31处。受损文物中,古桥梁被冲毁、古城墙坍塌和文物建筑房屋垮塌较为严重。11个省份中共有70余座桥梁受损,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徽黄山屯溪镇海桥、四川阿坝红军长征遗迹达维会师桥和江西婺源清华彩虹桥等被冲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湖北襄阳城墙发生局部坍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西桂林李宗仁故居、湖北十堰武当山建筑群五龙宫龙虎殿,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湖南娄底朱家大院等发生房屋垮塌。目前,一些省份汛情仍在继续,文物防汛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记者:针对汛期文物安全严峻形势,国家文物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宋新潮: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文物防汛救灾工作,始终坚持以防为主,将文物单位抢险加固和保护性设施建设纳入文物保护工程重点项目,将自然灾害应对处置纳入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重要内容,每年对灾后文物修缮、修复给予重点支持。

特别是今年进入汛期以来,国家文物局密切关注各地汛情,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向相关省份发出电话预警,随即印发关于加强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国文物防汛安全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要求各地要保持高度预警状态,密切关注汛情,全面排查可能面临的灾害险情,整治安全隐患,周密组织防灾减灾工作,妥善做好受损文物后续保护工作,搜集、保存好文物构件或者部件,组织文物修缮、修复,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向文物受灾严重的四川、湖北、广西、安徽、江西、湖南、重庆等省份,拨付文物应急抢险资金350万元。

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各地文物部门成立防汛抢险应急组织,启动汛期文物安全应急机制,全力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和受损文物善后保护工作。国家文物局将密切关注和督导各地文物防汛安全工作情况,并将根据各地文物受损实际,在灾后文物修缮修复经费和技术上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

记者:防灾减灾是文物安全的长期任务,也是当前的紧迫工作。请您谈一谈文物防灾减灾工作存在的重难点问题。

宋新潮:洪涝等自然地质灾害历来是危害文物安全的重要因素,古老的文物建筑在严重的自然地质灾害面前显得尤为脆弱。一方面,文物本身防灾抗灾能力弱。古桥梁、古城墙、古民居等文物建筑年代悠远,犹如历史“老人”,千百年受自然环境侵蚀和人为活动影响,抵御自然地质灾害能力弱。历史上许多文物建筑毁于灾害,或者历经数次灾后重建保存至今,如,此次洪灾中被冲毁的安徽黄山屯溪镇海桥历史上多次因洪灾受损重修重建。同时,我国文物建筑多为木构架结构,主要建筑材料为木材、砖瓦等,尤其是一些革命旧址,多为祠堂、民居建筑,建筑等级不高,容易在自然地质灾害中受损。另一方面,极端天气增大文物安全压力。文物分布区域复杂,许多位于山区、河流、湖泊、沟谷区域,受自然地质灾害影响较大。今年入汛以来,南方多省持续强降雨,江河水位偏高,一些上游水库泄洪排涝,河流中往往裹挟大量泥沙、杂木等,大流量、高流速洪水堵塞、冲击、冲毁古桥,洪水长时间浸泡、淤埋古建筑,致使文物受损严重。

从目前研究状况来看,防灾减灾技术研究不足。我国文物、建筑学界对文物建筑的保护研究集中在建筑格局、形制、结构等方面,对文物自身具有的防灾抗灾功能作用关注不够,未能形成系统的文物防灾理念和技术体系,文物修缮中防灾减灾措施缺少针对性指导,许多文物自身的防灾抗灾功能尚未很好发挥。除此之外,防灾减灾整体能力不强。一些地方文物防灾减灾工作未得到应有重视,文物防灾减灾尚未作为重要和专项内容纳入地方自然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当中。同时,各地基层文物部门和文物保护管理机构队伍建设薄弱,人员力量普遍不足,防灾减灾物资装备保障不够,缺乏有效抢险救灾专业力量,面对重大自然地质灾害,文物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就显得力不从心。

记者:做好文物防灾减灾工作,有效防范是基础,科学处置是关键。请您简要谈一谈国家文物局有哪些安排和考虑。

宋新潮:文物珍贵脆弱、类型多样、分布广泛、产权复杂,防灾减灾工作既是系统工程,也是专业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配合、共同努力,也需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一是统筹纳入防灾减灾体系。督导各地将文物防灾减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防灾减灾体系。在重大自然地质灾害中,将文物作为国家和人民重要财产,统一协调实施抢险救灾。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强多灾种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等,提升文物防灾减灾整体能力。

二是加强防灾减灾研究。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灾害风险,有针对性开展文物防灾减灾技术措施研究,形成系统科学体系,为各地文物防灾减灾提供科学指导。加大投入,中央和各级政府财政设立文物防灾减灾专项经费,增强文物抗灾能力和抢险救灾保障。

三是文物修缮中考虑防灾问题。开展文物灾害风险评估,在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不影响文物本体安全和环境风貌的前提下,将建筑加固、防震、防渗、泄洪等文物防灾抗灾措施,作为文物修缮内容予以同步考虑、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四是完善文物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文物防灾减灾应急机制,指导各地根据实际制定文物防灾减灾和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完善文物灾害险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研判、灾情防范、受灾处置、信息报告、灾后修缮修复等一系列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增强文物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发挥文物自身防灾功能。北京故宫科学的排水系统使其600余年始终未遭水害,四川都江堰本身即是分水排沙泄洪水利工程,安徽寿县古城城墙石堤岸、涵洞、月坝等系统设计构成了完善的城市防洪体系,赣州古城“福寿沟”是宋代城市排水系统等,至今仍发挥着重要的防汛抗灾作用。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是组织开展专项系统研究,深入挖掘一些古城、古村落和古建筑等本身具有的独特防灾体系和抗灾功能,充分发挥其在现代城乡防灾减灾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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